這幾天,小編向身邊的朋友(無特定條件)詢問關於對【同志活動、同志遊行、同志團體活動】的第一印象名詞,結果令人不意外,不外乎就是以下名詞:
彩虹
不穿衣服
只穿內褲
打炮
穿很少
吸毒Home Party
以上除了彩虹以外,其他的感覺都是比較負面的,這難道是大家對於同志的歧視所產生的定義名詞?
其實仔細想想則不然,也許是同志圈的內心壓抑,沒有適當管道可以宣洩,或是有心人刻意將這些形象放大與擴大渲染,但是這些確實是部分同志主張平權或是私下排解壓力的一些舉動,而這些舉動往往讓有心人士可以刻意去擴大解釋與標籤化同志。
台灣之前舉辦過幾場大型的同志平權活動,其中有一場則是大辣辣的直接將打炮與生殖器投射在公開的大型投幕上顯示,這些行為,讓一些帶著全家大小一起為同志愛的平權發聲的人完全不知所措,因為他們雖然不是同性戀者,但挺的是無私平等的愛的權利,而不是這種公然性愛造勢行為。
當受訪者回答以上幾個負面名詞的時候,小編也會發揮求知的精神,問問為什麼會有這樣的想法,其中有幾位回答的很直接,而且真實:【你google看看。】
的確,現在網路資訊發達且爆炸的世代,許多現象的反應都是直接來自於網路資訊,小編google【同志遊行】圖片時,看到的,大多是這些受訪者心目中說出的第一直覺印象。
小編認為,這些【印象】也許也是傳統社會比較不太能第一時間【消化與接受】的現象。
要讓同性戀者享有平權的愛時,同志們對外展現的行為可能仍需要再進化些比較好,避免將【裸體】與【性】讓有心人士將它們與同性戀者畫上等號。